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仿印邮票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2、审批部门
邮政管理局
3、审批对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4、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11月12日国务院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仿印邮票图案的,必须按照仿印邮票图案的有关规定,报经邮电部邮票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邮电管理局审核、批准”。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
四、受理范围
1、 仿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行的邮票图案,包括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和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
2、仿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各历史时期的邮票图案;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仿印外国邮票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邮票。
此外,因新闻宣传和传播集邮知识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的正页上仿印邮票图案,可以不办理审批手续。
五、实施权限
1、在非纸质材料上仿印邮票图案,以及原色原大或者放大缩小不足三分之一仿印邮票图案,由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初审后报国家邮政局审批。
2、其他仿印邮票图案的审批,由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办理,并向国家邮政局备案。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邮政局审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仿印外国邮票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邮票的。
(2)仿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各历史时期的邮票图案的。
六、审批过程
1、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申请。 仿印邮票图案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须载明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
(2)仿印目的和仿印的邮票名称、志号等;
(3)仿印方式及制品的规格、数量等;
(4)拟承制的单位名称、地址。
申请者可在线填写“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申请表”(附件1),或下载后进行填写。在线填写的,在网上提交材料后7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全部书面材料。下载填写的,在提交全部书面申请材料时,还要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受理。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著作权人相应民事许可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并作出决定
受理申请后,国家邮政局或者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同意仿印邮票图案的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仿印邮票的内容,基本要求,监制单位和有效期等,并说明以下情况:
(1)获准仿印邮票的单位应当在仿印邮票图案制品发行前向审批机关送缴样品存档。
(2)获准仿印邮票图案的单位在批文有效期内未进行仿印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将批准文件退回。
(3)获准仿印邮票图案的单位不得转让获准仿印邮票图案的制作权和发行权。
此外,在非纸质材料上仿印邮票图案,以及原色原大或者放大缩小不足三分之一仿印邮票图案,由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初审后报国家邮政局审批。
3、监制
除国家邮政局另有规定外,仿印邮票图案制品由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监制。监制的主要职责是:
(1)审签仿印邮票图案样品并留样,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即获准仿印邮票图案的单位须持批准文件与承接印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制合同,并在印制前将仿印邮票图案样品送监制部门审签后方可正式生产。
(2)监控质量和数量;
(3)审核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仿印邮票图案制品或者其外包装上标明下列各项:仿印单位名称、地址,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制作数量,制作单位,印制单位,其他应当标明的有关事项。
4、归档与备案
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将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家邮政局备案。
七、办理基本流程(见附件2)
八、注意事项
书面申请资料必须提供一式两份。复印件(或打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申请材料有:1、申请报告(仿印目的、事由、机构介绍等);2、机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著作权证明及授权书(复印件)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国家邮政局监察机构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监察局,邮编:100868。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国家邮政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
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广西区邮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桂春路4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2:00-5:00
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